1968年9月3日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创立;1969年10月31日中国电视公司正式开播,为国内第一个以彩色电视 播出的频道;1996年9月7日中视接获证期会来函核准,中视股票公开发行,即日起由主办承销商金鼎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两年;1998年10月13日中视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;1999年2月22日中视申请股票上市案,奉主管机关核准备查;8月9日中视股票公开上市,成为国内首家股票上市的媒体。本公司是以电视广告收入为主之电视公司,其主要销售产品即为电视广告时段。1996年5月18日录制「登峰造极之夜」特别节目,布景烧毁,致「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」因保险法代位求偿提出损毁「立本兴业有限公司」之电射特效灯管之诉,原求偿3.32百万,台北地院判决应赔2.85百万元,经上诉高院,应赔偿2.32百万元。「帝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」因上揭相同特别节目,因金字塔上安置烟火,点燃后发生大火,金字塔暨舞台全毁;本案于2003年2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本公司应连带给付原告2.27千万元,仍上诉中。2003年3月魏新浮、陈玉琴诉请本公司应行给付因侵权行为各应给付3百万元损害赔偿金。该案系因本公司新闻部「新闻探索」节目,于2000年12月26日前往原告魏新浮、陈玉琴位于桃园龙潭店门口拍摄以「讨债公司讨债」为主题之新闻报导节目。未来将著重于MHP(多媒体家庭平台)及交通工具上的MCP(多媒体车辆平台)等相关新技术的开发,乃至适合行动电话与PDA的运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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