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系由旷达有限以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246,224,789.41元按1:0.609199425的比例折合15,000万股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.2007年11月20日,旷达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,同意旷达有限整体变更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.经公司2007年12月9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决议通过,旷达有限自然人股东沈介良及国泰君安投资,山东天和,上海启瑞,常州高新投资和浙江上策等5名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,以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“中和正信审字(2007)第2-349号”《审计报告》审定的旷达有限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246,224,789.41元为依据,按1:0.609199425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5,000万股,每股面值1元,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,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.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业经中和正信于2007年12月10日出具“中和正信验字(2007)第2-035号”《验资报告》验证.2007年12月18日,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,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注册号为3204002103927,注册资本15,000万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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